政务公开

濉溪县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乡村教师面试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 7号)和安徽省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公告,现就做好濉溪县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乡村教师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坚持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统一政策、规范程序、有效监督的原则。

二、面试对象与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已经填报濉溪县2020年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乡村教师志愿的濉溪籍考生。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于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本人户口簿、中考准考证、中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到濉溪县教育局大会议室审核、登记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时间:

2020年8月23日 (星期日) 上午7:30

四、面试地点:濉溪县实验小学

五、面试程序及方式

1、面试程序:考生7:00前到面试考点分组报到→核查相关证件→进入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抽签顺序进入面试室面试→公布成绩→结束。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即通过考官对考生提问,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品质和职业认同等。每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生不允许透露个人信息及出现无关记号,否则作违纪处理。

六、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满分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评定结论为“不合格”。考官现场给予“合格”或“不合格”评定结论。

七、面试结果公示

面试结束后,面试结果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八、确定建议名单

根据濉溪县中考招生来源计划数,遵循此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濉溪县签订协议建议名单。若报考同一院校招生计划出现中考文化课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面试结论为依据;若同一院校招生计划出现中考文化课成绩和面试结论均相同时,则依次以语文、数学、英语中考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人选。如有确定为签订协议考生中因个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其缺额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九、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照抽签序号依次进入面试室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物品。

3、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考试期间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面试纪律。

十、咨询电话:0561--6079886(濉溪县招生服务中心)、0561--6079977(濉溪县教育局人事股)

 

濉溪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