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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 受省级表彰


日前,《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的通报》发布,我市部分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受到表彰。

其中,濉溪县荣获“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示范县”称号;相山区渠沟镇、烈山区烈山镇、烈山区宋疃镇、杜集区高岳街道荣获“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示范镇”称号;渠沟镇大梁楼村、矿山集街道北山村、杜集经济开发区罗里村、烈山镇榴园社区、宋疃镇黄营村、宋疃镇军王村、孙疃镇刘寨村、濉溪镇濉河东路社区、濉溪镇濉河西路社区、濉溪经济开发区溪河社区荣获“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示范村”称号。

据悉今年1—9月,全市实现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30.17亿元,同比增长58.04%;上行农产品交易额10.77亿元,同比增长88.27%;全市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188家。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农村电商工作实际,继续扎实有效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努力营造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