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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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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管理和评价暂行办法

admin
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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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力抓好电商扶贫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商明电【2019】27号以及《滁州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和评价暂行办法》滁商办【2019】23号要求,结合我市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发展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一、站点设置分类1.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服务点。站点运行正常,除发挥生活缴费、快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力抓好电商扶贫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商明电【2019】27号以及《滁州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和评价暂行办法》滁商办【2019】23号要求,结合我市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发展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站点设置分类

1.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服务点。站点运行正常,除发挥生活缴费、快递收发、网上代购等基础便民服务外,能够稳定实现农村产品上行,设为“安徽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服务点”。

2. 电子商务进农村便民站点。站点运行正常,短期不具备稳定实现农村产品上行能力,但有开展农产品上行的计划和举措,能够提供生活缴费、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且能够为包括贫困户在内的群众自产产品提供上行信息服务,设为“安徽省电子商务进农村便民站点”。

二、站点设置要求

按照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安徽省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规范和工作指引要求,要有固定经营场所并且地址位于农村;配备必需的网络软硬件设施,能够连接电子商务平台且拥有平台注册账号;至少配备1名及以上工作人员,且参加过相应培训,能够熟练操作平台上的各项服务功能;站点实际使用面积应不小于10平方米;站点周边应有一定的常驻人口,原则上不少于200人。

三、站点服务内容

1.业务宣传。向村民宣传服务站功能,电子商务政策法规和行业、政务、农情等资讯,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培养村民网上购物、商品网上销售、网上购买服务等习惯。

2.商品代购。协助村民开展网上购物,提供网购代购、提货通知、办理退换货等服务,协助处理购物过程中产品的纠纷问题。

3.产品上行。梳理挖掘当地特色农村产品信息,协助村民网上销售,或站点组织上行销售,或对接市级公共服务中心帮助销售。

4.便民服务。有货品收寄、自提、寄存、收发等服务功能。可提供水、电、宽带、话费等生活网上缴费和车票、酒店预订等便民服务。

5.培训孵化。为当地有意愿的、有条件农民群众参加网上创业就业学习培训、交流分享,营造氛围,培育人才,培育村网店,扶持村镇农副特产品开发。

6.信息上报。当地农产品信息梳理、收集上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需要及时提供相关业务信息和数据。

四、站点服务要求

1.基本要求。站点环境应干净、整洁。负责人在经营服务活动中应诚信经营,耐心解答村民相关咨询问题,为村民提供便捷快速的服务。不应有欺诈、私吞货物、刷单、恶意竞争等不诚信行为。应加强客户隐私保护,不得将客户私密信息泄露。按要求做好统计(交易、服务)台账,保管好相应的信息数据。定期向公共服务中心报送农产品上行相关信息,包括交易笔数、交易金额、佣金、服务费等相关信息。

2.广告宣传。服务站点发布的商品(服务)信息内容应合法,文字用词规范。信息内容真实可靠,不得有虚假广告或误导客户现象。及时清除过期广告,确保广告的时效性。不应向客户滥发广告。

五、站点管理要求

1. 外部管理。公共服务中心应定期对站点开展业务指导、运营支撑及培训,建立业务运营指导、网络安全维护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2.内部管理。站点应建立服务保障与持续改进机制,定期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严格执行日常网络安全管理、检查和维护,客户隐私信息保护制度,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及时与运营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联系,解决制约发展的各类问题。

六、站点管理和考评

1. 动态优化调整。站点类型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分类设置。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功能发挥较好,有稳定的农产品上行,统一设置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服务点”;站点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功能发挥正常,但不具备农产品上行或没有上行基础的,统一设置为“电子商务进农村便民站点”;对运营实绩较差的站点、没有意愿开展信息服务的站点和已清理出管理范围的站点,及时进行优化调整。市商务局与乡镇共同细化站点分类运行标准,采取动态调研、静态测评相结合方式,区分“综合服务点”、“便民站点”、“摘牌取消”三个类别,对站点实施动态调整。根据运营情况,对综合服务点、便民站点及时进行升级或降级;对“摘牌取消”的站点,要及时培育补齐。

2.信息处理机制。市商务局负责进一步细化站点服务职责和工作要求,突出站点在农村产品上行、产品信息上报和政策宣传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市商务局建立高效、实用的农产品上行信息处理机制,通过培训、告知单等多种形式,使站点经营者知晓需对接上传的贫困户及产品信息,能告知周边群众有关农村电商政策、助销活动安排等,并对站点的信息处理情况纳入站点运营评价内容,作为奖补兑现的重要依据。

3.及时开展评价。采取季监测、年总评的方式,相关业务指导部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站点运营、作用发挥、经营者参加培训等情况进行抽查监测;年终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总评,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乡镇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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