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曝光

大石桥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大农(种子)罚〔2022〕01号

  当事人:大石桥市博洛铺镇双丰农资商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

  执法人员在大石桥市嘉顺农资商店中发现其经营的玉米种子“美单337”标签不符合《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规定:标签标注“抗虫、抗旱”等字样,违反了第三十一条第五款“法律、行政法规没有特别规定的,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不得有下列内容:(五)其他带有夸大宣传、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文字、图案等信息”的规定。

处罚决定:

  1、警告;

  2、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